9月19日,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命名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进行星级认定的决定》,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克拉玛依支队克拉玛依区大队光荣获评“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此次克拉玛依区大队光荣获评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既是对克拉玛依区大队各项工作的认可,也是对近年来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成果的肯定。
克拉玛依区消防救援大队建队25年来,全体指战员始终以人民为念、为人民而战,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褒奖作为最高荣誉,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大力传承弘扬立队兴队优良传统,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大队先后获评“第八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全国执法质量达标基层单位”,自治区“青年文明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