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表彰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社部发〔2025〕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部机关各司局: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实绩显著、贡献突出、作风过硬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崇尚先进、见贤思齐,创先争优、攻坚克难,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授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汽车与交通产业处等291个单位“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洪岩等373名同志“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刘晗等90名同志“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劳动模范”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新征程上再立新功。
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强国之志、锤炼强国之技、勇建强国之功,在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新征程上,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