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范琼燕报道)6月17日上午,第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信息通信技术发展部门负责人会议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旨在落实202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数字化转型领域合作的声明》和2024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阿斯塔纳宣言》,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数字化转型领域务实合作。

6月17日,第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信息通信技术发展部门负责人会议在新疆克拉玛依市举行。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闵勇 摄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包括数字化转型政策合作行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合作行动、数字政府合作行动、云计算合作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行动、数字技术研发应用行动、数字技术人才交流行动七项具体行动。
在数字化转型政策合作行动中,各国强调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一致同意加强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政策对接沟通,分享发展经验,促进相互借鉴,为数字化转型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合作行动中,各国将加强先进技术(包括绿色技术)合作,如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骨干网络、数据中心及数字公共基础设施(DPI)等领域合作,积极开发、部署和利用普惠包容和可持续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区域数字化水平,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
在数字政府合作行动中,各国将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等数字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加强电子认证在跨境互认方面沟通合作,围绕应用系统、平台建设、数据治理等方面分享经验。
其他行动涉及内容包括:各国将推进云计算基础设施领域合作,促进云计算在经济关键领域的应用,共同提升人工智能算力;各国将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帮助更多中小企业对接资源、技术和资金,鼓励和支持数字技术在各经济领域的应用,分享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供应链和国际价值链;各国将加强理念互鉴和经验分享,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和智库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领域开展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数字能力和数字素养,为数字化转型提供人才支撑等内容。
